BSCI驗廠具體要求有:
一、員工意識:
1. 定期讓員工接受關于工作場所安全的訓練,以及讓他們了解其活動對人類和環(huán)境的影響。
2.向員工聲明其支持BSCI行為守則的原則,向其員工及其分包商員工說明并講授有關BSCI行為守則的內(nèi)容。公司必須將BSCI行為守則完全翻譯成合適的本地語言,并將其貼在工廠和其它經(jīng)營場所的顯著位置。必須以員工可以理解的語言向員工口頭介紹有關BSCI行為守則和給予有關資料。
二、管理層責任:
1. 任命一名或多名管理人員負責落實BSCI行為守則。
2. 在公司組織內(nèi)部建立責任機制處理所有關于BSCI行為守則的問題。
3. 監(jiān)控公司遵守BSCI行為守則的情況,并在公司場所內(nèi)落實必要的改變。
4. 通知管理人員和供應商BSCI行為守則的內(nèi)容。
三、投訴和糾正措施:
1.準備好采取必要糾正措施的資源。
2.指派一名員工負責處理有關BSCI問題的投訴。
3. 避免向那些對BSCI行為守則提出意見的員工采取開除或其它紀律處罰。
4.記錄及調(diào)查員工或第三方有關BSCI問題的投訴,并報告這些投訴以及對它們所采取的必要糾正實施。
四、供應商和分包商:
1. 容許代表BSCI成員的組織在任何時間、不論有否提前通知的情況下審核他們及其分包商的經(jīng)營場所。
2. 將采用社會責任標準和遵守BSCI行為守則定為跟供應商簽訂所有合同的條件。
3.不遵守的后果: 如果供應商未能達到BSCI行為守則的要求,以及如果在充分的時間內(nèi)未能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并落實執(zhí)行,BSCI的成員可以選擇停止當前的生產(chǎn),取消相應的合同,暫時取消未來的合同及/或終止與該供應商的商業(yè)關系。如果審查結果表明供貨商未完全遵守BSCI行為守則,供應商必須立即采取指定的糾正措施。供應商將與審核員商定實施糾正措施的時限,但不得超過12個月。如果以前以不符合而被排除的供應商后來表明其可以完全遵守BSCI行為守則,原則上可以恢復先前的商業(yè)關系。
4. 要求供應商定期報告他們實施BSCI行為守則的進度。
5. 為BSCI成員提供有關其活動和生產(chǎn)場所的信息。
6.監(jiān)控:
五、保留記錄:
1.監(jiān)控和保養(yǎng)安全設備和用具。
2. 不斷更新相關法定要求和規(guī)章的文件記錄。
3. 記錄所有危險物品和有潛在危害物的地點。
4.保留對所有員工的姓名、年齡、工作時間和工資,并使這些記錄在BSCI審核員要求時可以隨時交出。
本文地址:
版權所有 轉載時必須以連接形式注明作者和原始出處